通 知
日期:115年10月1日
聯絡人:李宜儒專任助理
電話:271-7180
主旨:有關本校115學年度第2學期「通識實踐課程」,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115年11月16日(星期一)前填妥計畫書(附件1)並上傳至高等教育深耕計畫A主軸網站( https://twncyuhespa.com/ )完成申請,請查照並惠予轉知所屬教師。
說明:
1.依據「國立嘉義大學通識教育實踐課程申請暨設立原則」(附件2)辦理。
2.請各學院協助開設2~3門實踐課程(需納入通識課程支援表中)。
3.若屬「115學年度通識教育選修(領域)課程表」(附件3)既有課程,請依上開設立原則調整課程教學大綱等相關資料後,得申請開設為「實踐課程」。
4.檢附通識實踐課程歷年開課學院、課程名稱及授課教師一覽表(附件4)供參。
5.請於115年11月16日(星期一)前填妥計畫(附件1)並上傳至高等教育深耕計畫A主軸網站( https://twncyuhespa.com/ ),該網站操作手冊公告於本校教務處/高等教育深耕計畫-A主軸網頁,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各申請教師。
6.為讓創新教學補助有更多教師受益,依本校創新教學補助要點,每師每學 期同課名以申請一次為限;同一教師於不同學期以同一門課程申請補助, 若計畫內容與前次相同,累計補助 3 次為限;惟計畫內容執行上有精進與前次不同之處者,不在此限。(自115-1 學期起計算次數)
7.獲補助之授課教師應於課程結束後二週內,繳交成果相關資料,供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於未來開設通識教育實踐課程之參考。
此致
各學院
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