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特色週自主學習補助實施計畫
112年2月7日高等教育深耕計畫A主軸管考會議通過
一、目的:國立嘉義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增加學生自主學習動機與能力,進而將所學運用於實務層面,提高學生自主展現專業課程之總整學習成效,特依本校高教深耕計畫訂定「國立嘉義大學特色週自主學習補助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四、特色週活動補助原則:
1.首次申請單位,除特殊表現外,校內活動每案最高補助一萬元為原則。
2.非首次申請單位,依規劃內容,校內活動每案最高補助二萬元為原則。
3.活動擴散至校外特定據點者,依規劃內容酌予增加補助,實際補助額度得視計畫性質與需求酌予調整。
五、獲補助之特色週計畫應於活動結束後14天內填具成果報告書(含創意成果展現)電子檔及紙本至教務處,並於1個月內檢具相關核銷文件,成果及核銷資料繳交情形將列為後續補助之參考依據。
六、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教育部獎勵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支應。
七、本計畫經高等教育深耕計畫A主軸管考會議通過,陳教務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