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國立嘉義大學特色週自主學習補助實施計畫



國立嘉義大學特色週自主學習補助實施計畫


11227日高等教育深耕計畫A主軸管考會議通過


一、目的:國立嘉義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增加學生自主學習動機與能力,進而將所學運用於實務層面,提高學生自主展現專業課程之總整學習成效,特依本校高教深耕計畫訂定「國立嘉義大學特色週自主學習補助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二、本計畫所稱特色週活動,係指由學生為主體辦理可展現自主學習之特色創意成果展現活動,實施方式應至少包含靜態展示及動態創意互動,可結合手作產品課程、闖關活動、遊戲競賽或其他形式的設計與實作。

三、符合前述性質之計畫,由執行單位填具申請表(含計畫書)提出申請,經教務處審核通過後實施,惟當年度補助以每單位乙案為原則。

四、特色週活動補助原則:

1.首次申請單位,除特殊表現外,校內活動每案最高補助一萬元為原則。

2.非首次申請單位,依規劃內容,校內活動每案最高補助二萬元為原則。

3.活動擴散至校外特定據點者,依規劃內容酌予增加補助,實際補助額度得視計畫性質與需求酌予調整。


五、獲補助之特色週計畫應於活動結束後14天內填具成果報告書(含創意成果展現)電子檔及紙本至教務處,並於1個月內檢具相關核銷文件,成果及核銷資料繳交情形將列為後續補助之參考依據。

六、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教育部獎勵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支應。

七、本計畫經高等教育深耕計畫A主軸管考會議通過,陳教務長核定後實施。

檔案下載: 國立嘉義大學特色週自主學習補助實施計畫11202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