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與申請書】通識教育講座實施計畫

國立嘉義大學通識教育講座實施計畫

113  1  2 日高校深耕計畫 A 主軸管考會議通過

壹、計畫目標

國立嘉義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升學生自主學習及擴大通識講座效益,開放系、所及學生社團等單位辦理具特色之通識教育/創業或就業講座,結合SDGs相關重要議題,以提升學生自我的見解與涵養,培育未來永續發展人才,特訂定「國立嘉義大學通識教育講座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貳、補助對象及類型

講座需開放全校師生參與,申請類型可分兩類:

一、教學單位、行政單位及學生社團:由辦理講座負責人或社長代表提出申請。

二、通識課程:由該課程之授課教師提出申請。

參、補助期程及申請方式

本實施計畫配合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申請年度及期程辦理,請申請單位於每學期公告申請期限內填寫「通識教育講座補助申請表」並檢附講師簡歷,經單位主管核章後,於活動日期1個月前送交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審查;每單位(每位教師)1學期以補助1場講座為原則,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肆、補助原則

通識教育講座分為「通識教育相關」及「創業或就業相關」:

一、通識教育相關:主題須結合本校通識六大領域範疇(自我發展與溝通互動、公民素養與社會關懷、歷史文化與藝文涵養、生命探索與環境關懷、物質科學與生活應用、語文應用與溝通實務)並對應SDGs指標。

二、創業或就業相關:主題聚焦於各種產業的脈絡知識探索與創業或就業的實務經驗分享等。

伍、補助經費

一、經費補助項目:僅補助校內()講座鐘點費、校外講者交通費,每場講座鐘點費核定補助最高以新台幣4,000元整為原則,交通費(不含計程車資)實報實銷。

二、經費支用須依「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三、本實施要點之經費來源由教育部獎勵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或教育部相關計畫經費支應,若經費來源不足時,得視財務狀況做必要之調整。

陸、成效考核

獲補助之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14天內,繳交活動成果表、照片原始檔、活動問卷及相關佐證資料。

柒、其它

本實施計畫經高等教育深耕計畫A主軸管考會議通過,陳教務長核定後實施。

檔案下載: 國立嘉義大學通識教育講座實施計畫及申請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