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要點
106年10月31日106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通過
113年11月26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通過
一、國立嘉義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教師自發性組成教師專業社群,以提升教師教學精進強化與輔導及組成跨領域課程的團體與成長機會,落實教師同儕專業互動與成長,特訂定「國立嘉義大學教師專業成長社群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教師專業成長社群之成員,由本校專任教師 5 人以上組成,成員以跨院系組成為原則,並推舉一位教師擔任召集人,統籌社群活動之規劃、聯繫、實施與相關成果彙整,一位教師僅可擔任一社群計畫之召集人。
三、召集人須於公告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須檢附教師專業成長社群計畫申請書、經費預算表、活動規劃表及其他補充文件,經教務處審查,審核結果於教務處網站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社群召集人及成員。
四、教師社群之活動內容包括教學觀摩或討論、教育與課程新知研討、跨領域知識整合與研究、主題式的經驗分享活動、共同專業領域研討會、新進教師導入與輔導及其他創新教師成長規劃等。
五、教師社群之申請類別可分為「經驗交流組」、「產學研發組」、「創新教學組」:
(一)經驗交流組:以切磋教學經驗、增進教學知能為主。
1.可採讀書會、教學研討或教學觀摩等方式進行。
2.針對欲提升1門、多門或基礎學科課程進行交流,擷取經驗,產出回饋教材或共同課綱。
3.每案最高補助2萬元為原則。
(二)產學研發組:引進產業觀點、結合業界知識與技能,發展新興研究主題。
1.計畫應明訂產學研發主題、目的及預期成效,例如研究計畫合作申請、研發創作過程與實行、議題討論與專業對話、成果撰寫與發表等。
2.獲補助之計畫,須將計畫成果公開發表(如研討會、成果發表會、期刊論文、報章雜誌等)、申請專利或申請產學合作計畫案。
3.每案最高補助5萬元為原則。
(三)創新教學組:以創新教學策略、開發新課程、並研擬具體課程內容與教材。
1.內容需具備創新課程規劃、教學方法、評量工具發展、教材開發或大學社會責任導入教學等。
2.獲補助之計畫,須以此成果提出次年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案。
3.每案最高補助5萬元為原則。
六、受補助社群在執行期間,每月(不含寒暑假) 應至少進行ㄧ次集會,並以會議簽到表、會議記錄等方式呈現。召集人應於每月活動結束後繳交當月活動紀錄表,並於繳交當月活動紀錄表後方能核銷當月相關經費。
七、受補助社群應於執行結束後兩週內,繳交活動成果報告之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包含成果報告書、照片、影片或相關資料)。社群成員有參與校內為執行成果推廣所辦之研討會、經驗分享會及成果發表會之義務。社群之各項相關資料,教務處得上傳網站,進行非營利或教學發展目的之推廣。報告之繳交狀況,並列入未來申請之參考依據。
八、本要點經費來源為政府補助或學校自籌收入。
九、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