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跨域獎勵金已開放申請,歡迎請同學踴躍申請。(114/02/19 更新檔案)
修讀獎勵資格:
修讀獎勵金額:
修畢獎勵資格:完成加修學位或輔系,符合修畢資格者。
修畢獎勵金額:
獎勵對象:
申請方式:
1. 依申請流程於期限內將申請表會辦單位核章後,依各項獎勵金申請所需資料、學習成果報告書(含word檔)及相關佐證資料上傳至申請專區(請留意上傳文件之清晰度,若無法辨認或資料不全即視同不符合資格)。
2. 本實施計畫經費為逐年核定,依上傳順序且符合資格者優先予以核定獎勵至經費用罄後即停止核發。
申請專區需上傳以下資料:
當年度經費用罄後即停止申請及核發。